36岁女性分享**内膜薄赴泰国试管婴儿的亲身经历!

2024-02-26 16:00:56 · 339次浏览

36岁女性分享**内膜薄赴泰国试管婴儿的亲身经历!

36岁女性分享**内膜薄赴泰国试管婴儿的亲身经历!

 **是胚胎生长发育的摇篮,**内膜不能太厚,也不能太薄。太厚的话,炎症反应比较多,会影响精卵结合。反之,内膜过薄也不利于受精卵的着床。这其实和种菜播种是一个道理,土壤不够肥沃,太薄了,种子自然不容易生根。今天分享的案例来自一位36岁女性因为**内膜薄赴泰国试管婴儿成功产子的亲身经历,希望她的经历能给准备去泰国试管的姐妹们带来一些有用的参考经验。

 **内膜薄泰国试管婴儿亲身经历:

 我在年轻时跟丈夫创业开,,一心扑在工作上。曾经三次意外怀孕,都因为两夫妻太忙而选择做了**。等到人到中年想要孩子时,月经不调、周期紊乱却让夫妻自然备孕两年无果。前往医院检查被告知**内膜薄受孕困难,两年漫长调理之路,中医西医看了遍,可**环境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我跟丈夫前前后后备孕五年多,看着以前的同学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我们心里更不是滋味。尤其是婆婆因为我不能生育跟我生出了间隙。让我们两夫妻更加迫切的想要生个孩子。一次偶然的机会,夫妻在网上了解到泰国试管婴儿技术,求子心切的我们决定立刻行动起来。

 听取了,**建议,我在国内的大医院做了各项身体检查,诊断报告也,时间被递交给泰国那边的生殖专家。医生通过身体报告分析,虽然我的**环境不利于受孕,但是评估我的基出卵泡数量还是非常不错的,通过泰国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和提前进行**内膜调理,成功率在60%以上可以生育自己的宝宝。

 一个月后,我和丈夫进行促排,进入促排卵周期后,药物的监测与计量的精准调整,一个周期就获得10颗**,并有6个囊胚通过了泰国第三代试管婴儿PGSPGD技术筛查诊断。医生建议我进行冷冻胚胎,等调理好**内膜再进行移植。

 我就诊前**内膜薄不利于受孕,泰国生殖专家为我开具了**内膜微**,同时还开了一些药物进行调理。三个月后**环境符合移植条件成功移植,并顺利验孕成功,第二次复查HCG翻倍良好,这让我们觉得一切的努力都没有白费。

 相关知识科普:一、为什么会**内膜薄?

 1.外科因素

 宫腔粘连(IUA),这一定是你映入脑海的,个**,当然也是引发**内膜薄的较常见因素。

 超过90%宫腔粘连的病例都有宫颈扩张和**后刮宫史,临床上表现为少经或者闭经,不孕,以及辅助生殖治疗时的着床失败。有过扩宫和**后刮宫经历的IUA常发生在**峡部(51%)和宫角(31%)处。

 2.年龄因素

 年龄因素除影响**质量,也是ART周期中**内膜薄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内膜厚度与年龄因素呈负相关。

 研究发现RT周期中年龄<26岁组患者平均内膜厚度11.9±2.5mm,而年龄>40岁组平均**内膜厚度相对较薄(9.6±2.4mm),且在>35岁组中发现随着**内膜增厚临床妊娠率提高,而<35岁组中并无此相关性,因此强调“内膜年龄”的概念(ageoftheendometrium)。

 二、**内膜薄准备做试管了要如何调理?

 1、雌激素类药物

 雌孕激素是**内膜生长的原始动力,雌激素的生理作用是使**内膜间质和腺体增殖修复,对薄型**内膜的治疗临床上应用较多。

 2、*****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

 有研究表明,体外受精周期中内膜厚度<7mm的患者,如在黄体中期注射GnRHa,可提高妊娠率。**内膜上存在GnRHa结合的相关受体,应用GnRHa后黄体生成激素的水平也会升高,同时导致生长因子、细胞因子及黏附分子分泌的增加。

 3、己酮可可碱与维生素E“黄金搭档”

 己酮可可碱是黄嘌呤衍生物,具有扩张血管的作用,可以增强红细胞的变形能力,阻止血小板粘附减少血液粘度,通过增加内膜血流灌注加强内膜生长,同时有较强的抗炎抗免疫及抗纤维化作用。

 己酮可可碱联合维生素E共同发挥增殖期促内膜增长、植入时降低氧自由基的作用,可以有效的提高妊娠率。

 4、**内膜微**术

 是指通过对**内膜的局部机械性损伤,诱导其自身修复、改善**内膜容受性,从而提高胚胎着床率的方法,主要包括**内膜活检及刮匙搔刮。

 其治疗原理包括:

 1.内膜损伤后引起的一系列细胞修复及炎性反应,此过程中可分泌出细胞因子和生长因子并以此来**内膜修复。

 2、在受损部位引起免疫细胞的募集可促进着床。

 以上就是36岁女性分享的**内膜薄赴泰国试管婴儿的亲身经历,希望给赴泰试管的姐妹们带来了一些有用的经验。在试管婴儿的治疗过程中,良好的**内膜容受性和胚胎质量是获得妊娠的关键。然而,薄型**内膜在临床中并不少见,对于**内膜薄的患者,意味着胚胎种植的“土壤”贫瘠,着床困难。因此,在试管前调理好**内膜是非常重要的,以保障试管婴儿的成功率。

扩展阅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省市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数
上海(19家) 北京(18家) 江苏(33家)
广东(56家) 陕西(9家) 河南(31家)
天津(12家) 海南(8家) 浙江(27家)
重庆(10家) 辽宁(18家) 湖北(30家)
四川(13家) 山东(31家) 河北(30家)
贵州(13家) 内蒙古(8家) 福建(15家)
甘肃(4家) 山西(12家) 湖南(23家)
吉林(9家) 安徽(14家) 广西(21家)
新疆(8家) 云南(17家) 宁夏(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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